《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

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 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规模如有超出则需另外补充。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规划费用。

原文链接:https://jxswszjcs.jxzwfww.gov.cn/jx-zjcs-pub/file/downloadfile/PjAttachment/35c33678-3c58-4d0a-8b71-27c2eb52a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