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京城市更新的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将成为未来工程设计中的重要内容。本设计导则的编制,旨在加强对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工作的指导,提高设计人员对既有建筑改造的认知水平和设计质量。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省内外先进经验,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有八章和若干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项目前期;5建筑改造;6给排水改造;7暖通空调改造;8 电气改造。鉴于既有建筑改造情况杂,为适应各类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特点,通过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研究,帮助设计人员建立较完整的技术体系。本设计导则与现行的建筑标准和法规相适应,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降低既有建筑安全水平。本导则为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提供实际设计指导。本设计导则及其内容均不能作为规避或免除相关义务与责任的依据。
本导则不包含既有建筑改造的结构设计和消防设计内容,仅在基本规定和项目前期中提及了部分对结构与消防的相关性要求。结构设计相关内容执行《南京市既有建筑加固改造结构设计导则(试行)》,消防设计内容执行《江苏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要点(试行)》。本导则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由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王府大街 8 号测绘大厦 19楼 总工办;邮编:210005)。
原文链接: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导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