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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IM &#8211; ZENDOG 正等计划｜科技｜设计｜艺术｜城市｜让生活充满灵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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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IM &#8211; ZENDOG 正等计划｜科技｜设计｜艺术｜城市｜让生活充满灵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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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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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正等计划]]></dc:creator>
		<pubDate>Wed, 10 Dec 2025 04:08:43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政策]]></category>
		<category><![CDATA[AI]]></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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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城市更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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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人工智能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可以为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焕发生机注入强劲动力。在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大背景下，近日，省建设厅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引导全省住建系统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 class="wp-block-paragraph">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住建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p>



<h2 id="%25e6%2580%25bb%25e4%25bd%2593%25e8%25a6%2581%25e6%25b1%2582" class="wp-block-heading">总体要求</h2>



<p class="wp-block-paragraph">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导向、场景牵引、典型引路、赋能百业，聚焦住建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人工智能+住建”行动，构建 5 大领域、12 个重点应用场景和 N 个创新实践案例的“512N”工作体系，一体推进人工智能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生产效率变革和监管服务效能提升，为我省住建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br>       到 2025 年，夯实全省统一的住建行业数据底座，率先打造城市更新和建筑施工智能问答、住房公积金智能服务、供水水质智能监测、城市内涝智能预警、智能家装设计等一批创新实践案例。到 2026 年，建立健全技术标准、物联感知设备资源目录、语料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在城建、建造、住房、监管和服务等 5 大领域的试点应用，12 个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到 2027 年，12 个重点应用场景取得显著成效，全省“人工智能+住建”的应用生态、政策标准、技术协同和机制创新体系基本形成。</p>



<h2 id="%25e9%2587%258d%25e7%2582%25b9%25e4%25bb%25bb%25e5%258a%25a1" class="wp-block-heading"><br>重点任务             </h2>



<h3 id="%25e4%25b8%2580%25e5%258a%25a0%25e5%25bc%25ba%25e6%2599%25ba%25e6%2585%25a7%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5%25bb%25ba%25e8%25ae%25be%25e6%2589%2593%25e9%2580%25a0%25e5%25ae%2589%25e5%2585%25a8%25e9%259f%25a7%25e6%2580%25a7%25e5%259f%258e%25e5%25b8%2582" class="wp-block-heading"><strong>（一）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安全韧性城市。</strong></h3>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1.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strong>各市县要编制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计划，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strong>围绕供水水质、生活污水、城镇燃气、道路积水、桥隧结构等问题隐患</strong>，加快布设物联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strong>在水源地取水口、城市易涝积水点等关键节点布设必要的智能感知终端设备，提升信息自动采集和感知能力</strong>。各地要探索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运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城镇燃气泄漏、城市道路安全、供排水设施巡检等领域开发应用专业巡检车、无人机等智能巡检设备。</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2.开发市政设施运营安全预警智能体。</strong>各地要依托综合数据信息，会同市政企业开发智能分析模型，实施市政设施运行人工智能风险识别和预测预警。到 2026 年，各地基本建成市政领域涵盖基础设施、风险隐患、物联视联、建设项目、企业人员等数据库，省级层面统一市政行业数据标准和视频标签规则，编制市政领域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完善数据集和语料库。针对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潜在风险，到 2027 年，实现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供水水质分析、燃气气瓶流转分析、污水系统运行情况画像等。</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 3.推行城市智能管理。</strong>省级层面全面归集深耕“数字城管” 和城市管理领域数字化平台海量数据，搭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指导地市开展“环卫保洁”“市容监管” 等应用场景建设。到 2025 年底，建立基于“数字城管”的城市管理智慧化监测模型，上线“建筑垃圾”治理智能助手。到 2026年，构建四类城市管理智能应用体系并实现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容监管、环卫保洁问题的识别、预警、处置智能自动闭环，打造一批城市管理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到 2027 年，实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容监管”“环卫保洁”四类人工智能场景在城市治理中宜用尽用。</p>



<h3 id="%25e4%25ba%258c%25e5%258f%2591%25e5%25b1%2595%25e6%2599%25ba%25e8%2583%25bd%25e5%25bb%25ba%25e9%2580%25a0%25e9%2587%258d%25e5%25a1%2591%25e5%25bb%25ba%25e7%25ad%2591%25e4%25b8%259a%25e7%2594%259f%25e4%25ba%25a7%25e8%258c%2583%25e5%25bc%258f" class="wp-block-heading"><strong>（二）发展智能建造，重塑建筑业生产范式。</strong></h3>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 4.实施智能辅助设计。各地要深化建筑设计领域人工智能与 BIM 融合运用，稳步推进以三维 BIM 正向设计替代二维CAD 平面图纸传统设计模式</strong>，推进基于 BIM 的设计信息交付与使用，推广施工图智能出图，<strong>实现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智能化生成</strong>。开发智能图审应用，构建电子施工图智能审核与管理体系，应用人工智能辅助图纸审查及二三维方案联审。<strong>到 2026 年，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强制性条文 AI 辅助审查率达到 50%以上，2027 年，达到 80%以上。</strong>鼓励各地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城市更新三维形态方案智能推演，探索城市更新方案生成与比选。  </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 5.发展智能工程造价。</strong>各地要构建覆盖建设项目全过程、全要素的行业级造价数据库与知识库，推动数据结构化、标准化。搭建“工程造价 AI 助手”智能体，开发材料价格、造价指标、费用计算、定额管理等专项智能工具，赋能一线岗位业务活动，提升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到 2026 年，实现工程造价智能问答、资料解析、报告生成等 5 个以上应用场景。各地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引导企业加快推进工程造价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与应用，融合 BIM 数据与造价模型，创新业务模式与管理方式，提升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服务水平。</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6.推进智能建筑施工。鼓励智能设备制造企业建立以 BIM为基础的部品部件标准库，在省级层面开发预制构件生产数据分析和质量智能监管应用场景，构建预制构件“一物一档”电子档案，到 2027 年，在全省 90%以上重点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推广应用</strong>。各地要推动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三维（3D）打印等设备集成与创新应用，建立智能机器人施工定额，全面推进机器人在喷涂、抹灰、地坪研磨、混凝土施工、板材安装等工程实体和场地临建施工作业中的应用，逐步拓展运用场景，提高项目覆盖率。推进智能施工升降机、地面控制塔吊等物流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升工地物流运行安全和管理效率。各地要加强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培育，到 2027 年，全省培育 10家建筑业领域科技支撑公司，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 30%以上。</p>



<h3 id="%25e4%25b8%2589%25e6%2589%2593%25e9%2580%25a0%25e6%2599%25ba%25e6%2585%25a7%25e4%25bd%258f%25e5%258c%25ba%25e5%2585%25b1%25e5%2588%259b%25e7%25be%258e%25e5%25a5%25bd%25e6%2596%25b0%25e7%2594%259f%25e6%25b4%25bb" class="wp-block-heading">（三）打造智慧住区，共创美好新生活。</h3>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 7.研发推广智能家居。</strong>各地要拓展人工智能在“好房子”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引导相关企业打造家装设计智能体，为群众提供集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生产对接于一体的智能解决方案。到 2026 年，家装设计行业使用覆盖率达 20%以上，2027 年，达 50%以上。<strong>支持房地产企业联合智能制造企业开发餐厨、娱乐、用水、安防等智能家居场景，推广烟感、燃气、水浸等智能报警器，提升家居智能化和安全水平。</strong>推进完善新建全装修住宅智能产品设置，鼓励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能产品安装条件，鼓励对既有住宅开展家居设备智能化改造。到 2027 年，全省打造智能家居场景样板 100 个以上。</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 8.推进社区智能化升级。</strong>各地要结合未来社区建设，推进实施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与管理，将社区的物理空间、服务设施、物业服务与居民生活深度融合，多跨协同集成智慧邻里、安防、停车、健康、养老、绿道、休闲等智慧社区服务。<strong>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搭建智慧服务平台，整合线上缴费、报事报修、投诉建议等功能，全面推广智能门禁、智慧停车等系统，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效能。</strong>到 2026 年，“浙里小哥码”覆盖重点小区、楼宇 6000 个以上。加大电梯、水电、燃气等智能监测装置部署，推广智能物业客服、一键呼叫应急服务，<strong>推进机器人巡逻、电子围栏、智能巡更系统等安防设备应用，推动“人防”“技防” 向“智防”转变。</strong>到 2027 年底，打造“智能物业服务场景”小区1000 个以上。</p>



<h3 id="%25e5%259b%259b%25e5%25bc%25ba%25e5%258c%2596%25e6%2599%25ba%25e8%2583%25bd%25e7%259b%2591%25e7%25ae%25a1%25e6%258e%25a2%25e7%25b4%25a2%25e8%25a1%258c%25e4%25b8%259a%25e7%25ae%25a1%25e7%2590%2586%25e6%2596%25b0%25e6%25a8%25a1%25e5%25bc%258f" class="wp-block-heading">（四）强化智能监管，探索行业管理新模式。</h3>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 9.深化建筑市场智慧监管。</strong>省级层面开发建设招标文件合规性检测、<strong>AI 智能辅助评标等 AI 应用场景，建立健全招投标投诉处理全流程线上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strong>。开发标中、开标及中标公示信用严格校验模块，支持监管单位查询企业是否在全国失信联合惩戒等名录中。开发标前企业信用及画像精准查询，实施标后全链条实时信用监测预警，将企业信用画像、失信联合惩戒等信息融入各环节，自动监测校验中标企业的信用情况。</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10.推行在建工程项目智能监管。</strong>各地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远程监管和智能预警，重点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展线性工程、大跨度结构等高风险项目智能巡检。集成智能风险预警、无人设备自主巡检、高危作业替代、智能监控等技术，构建智慧工地应用场景，强化安全隐患动态识别与智能处置能力。利用施工现场传感器、摄像头、无人机等设备采集信息，智能监测基坑、隧道、支撑结构、吊装预制件等作业状况，及时识别重大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加强人员行为安全管控，指导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结合智能穿戴技术，监测施工人员身体状况、作业环境和安全隐患，对闯入危险区域的人员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到 2027 年，全面覆盖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11.推动农房农污智能管理。</strong>省级层面梳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领域知识图谱，建设面向基层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农污治理 AI 助手”智能体，提高基层诉求响应效率和全过程管理专业性。到 2026 年，省级层面开发“浙派民居智选”智能体，各地要健全完善全省低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库，实施智能辅助设计、通用图集审查和生成沉浸式效果图，为群众提供多样、易用的图集服务。<strong>省级层面开发上线“农房智安”智能体，各地要集成应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机载激光雷达与多光谱成像等技术，积极探索农房安全智能巡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感知网络和智能分析模型，提高隐患发现、风险预判和智能调度能力。</strong>到 2027 年，以设计处理能力 100 吨/日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建立物联感知网络，各地要因地制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p>



<h3 id="%25e4%25ba%2594%25e5%25bc%2580%25e5%258f%2591%25e6%2599%25ba%25e8%2583%25bd%25e6%259c%258d%25e5%258a%25a1%25e6%258f%2590%25e5%258d%2587%25e4%25be%25bf%25e6%25b0%2591%25e5%2588%25a9%25e6%25b0%2591%25e7%25bb%25bc%25e5%2590%2588%25e6%25b0%25b4%25e5%25b9%25b3" class="wp-block-heading">（五）开发智能服务，提升便民利民综合水平。</h3>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12.优化智能政务服务。</strong>各地要围绕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领域资质审批等高频服务事项，融合大模型与知识图谱技术，构建支持语音、文字多模态交互的智能客服，提供全天候政策咨询、业务导办和材料预审服务。到 2026 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现智能客服全覆盖。深入推进政务事项智能审批，到 2026 年，省级层面初步搭建智能审批大模型底座，开发智能审批质检、辅助审批决策、审批政策解读、全链路数据巡检等智能体。到 2027 年，推广应用覆盖 50%以上的省级审批事项。省级层面全量归集住建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业务知识等信息资料，建强住建领域知识库。开发住建智能问答应用，为全省行业管理人员提供辅助决策、政策查询、知识问答等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效率。到 2027 年，知识库覆盖住建领域 90%以上业务场景。</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strong> 13.推进智能档案管理。</strong>2026 年，鼓励各地城建档案馆建立工程档案服务智能体，对建设单位开展工程档案全过程服务，实现竣工智能备案交付。依托人工智能知识库辅助人工审核，提高工程电子档案审核效率和准确性。2027 年，推广人工智能自动审核档案利用证明材料，开展档案智能查询服务。推动档案智能治理，利用 OCR 识别、语音识别、图像分析等技术，自动化、批量化处理工程档案数据，实现数据的快速采集、提取与转换，解决人工处理耗时费力难题。</p>



<h2 id="%25e4%25bf%259d%25e9%259a%259c%25e6%258e%25aa%25e6%2596%25bd" class="wp-block-heading"><br>保障措施</h2>



<p class="wp-block-paragraph"> 建立全省“人工智能+住建”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年度目标和建设任务，对重点任务实施清单式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组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创建省级科创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人工智能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敏感数据的保护管理，规范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数据采集与使用，防范数据和模型风险。</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  将“人工智能+住建”纳入全省住建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住建”“揭榜挂帅”活动，支持引导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积极创新探索，定期发布创新实践案例，在全省推广复制。</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p>



<p class="wp-block-paragra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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