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

<channel>
	<title>城乡建设 &#8211; ZENDOG 正等计划｜科技｜设计｜艺术｜城市｜让生活充满灵感</title>
	<atom:link href="https://zendog.cn/tag/cheng_xiang_jian_she/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s://zendog.cn</link>
	<description>你的创作灵感来源</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Sun, 28 Sep 2025 12:13:53 +0000</lastBuildDate>
	<language>zh-Hans</language>
	<sy:updatePeriod>
	hourly	</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
	1	</sy:updateFrequency>
	<generator>https://wordpress.org/?v=6.9.4</generator>

<image>
	<url>https://zendog.cn/wp-content/uploads/2025/09/cropped-zendog-32x32.webp</url>
	<title>城乡建设 &#8211; ZENDOG 正等计划｜科技｜设计｜艺术｜城市｜让生活充满灵感</title>
	<link>https://zendog.cn</link>
	<width>32</width>
	<height>32</height>
</image> 
	<item>
		<title>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title>
		<link>https://zendog.cn/zhu_fang_cheng_xiang_jian_she_bu_guan_yu_zha_shi_you_xu_tui-2/</link>
					<comments>https://zendog.cn/zhu_fang_cheng_xiang_jian_she_bu_guan_yu_zha_shi_you_xu_tui-2/#comments</comments>
		
		<dc:creator><![CDATA[正等计划]]></dc:creator>
		<pubDate>Fri, 26 Sep 2025 01:58:3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政策]]></category>
		<category><![CDATA[住房城乡建设部]]></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乡建设]]></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市体检]]></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市更新]]></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zendog.cn/?p=2888</guid>

					<description><![CDATA[标&#160;&#160;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igure class="wp-block-table"><table class="has-fixed-layout"><tbody><tr><td>标&nbsp;&nbsp;题：</td><td>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td><td>发文机关：</td><td>住房城乡建设部</td></tr><tr><td>发文字号：</td><td>建科〔2023〕30号</td><td>来&nbsp;&nbsp;源：</td><td>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td></tr><tr><td>主题分类：</td><td>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td><td>公文种类：</td><td>通知</td></tr></tbody></table></figure>



<p>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p>



<p>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我部组织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全国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复制推广各地已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p><strong>一、坚持城市体检先行。</strong>建立城市体检机制，将城市体检作为城市更新的前提。指导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主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城市体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划细城市体检单元，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等为目标，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坚持结果导向，把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短板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p>



<p><strong>二、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strong>依据城市体检结果，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系统谋划城市更新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推动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活力街区打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p>



<p><strong>三、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strong>将城市设计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明确对建筑、小区、社区、街区、城市不同尺度的设计要求，提出城市更新地块建设改造的设计条件，组织编制城市更新重点项目设计方案，规范和引导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统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与质量安全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优化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和技术措施，构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精细化治理水平。</p>



<p><strong>四、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strong>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推动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加强存量资源统筹利用，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探索“主导功能、混合用地、大类为主、负面清单”更为灵活的存量用地利用方式和支持政策，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城市更新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提供合理信贷支持，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完善居民出资分担机制，拓宽城市更新资金渠道。建立政府、企业、产权人、群众等多主体参与机制，鼓励企业依法合规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探索运营前置和全流程一体化推进，将公众参与贯穿于城市更新全过程，实现共建共治共享。鼓励有立法权的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建立城市更新制度机制，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地方标准规范。</p>



<p><strong>五、明确城市更新底线要求。</strong>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防止大拆大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随意改老地名，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同时也要防止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大城镇危旧房屋改造和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力度，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p>



<p>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城市更新工作牵头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组织机制，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城市更新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破解难点问题。我部将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p>



<p>住房城乡建设部<br>2023年7月5日</p>



<p>（此件公开发布）</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s://zendog.cn/zhu_fang_cheng_xiang_jian_she_bu_guan_yu_zha_shi_you_xu_tui-2/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title>
		<link>https://zendog.cn/guan_yu_zai_chao_da_te_dai_cheng_shi_ji_ji_wen_bu_tui_jin/</link>
		
		<dc:creator><![CDATA[正等计划]]></dc:creator>
		<pubDate>Fri, 26 Sep 2025 01:52:34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政策]]></category>
		<category><![CDATA[国务院]]></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中村]]></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中村改造]]></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乡建设]]></category>
		<category><![CDATA[安全风险]]></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会治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超大特大]]></category>
		<category><![CDATA[超大特大城市]]></category>
		<category><![CDATA[配套设施]]></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zendog.cn/?p=2884</guid>

					<description><![CDATA[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7月24...]]></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igure class="wp-block-table"><table class="has-fixed-layout"><tbody><tr><td><strong>索 引 号：</strong></td><td>000014349/2023-00093</td><td><strong>主题分类：</strong></td><td>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td></tr><tr><td><strong>发文机关：</strong></td><td>国务院办公厅</td><td><strong>成文日期：</strong></td><td>2023年07月24日</td></tr><tr><td><strong>标　　题：</strong></td><td colspan="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td></tr></tbody></table></figure>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5%259b%25bd%25e5%258a%25a1%25e9%2599%25a2%25e5%258a%259e%25e5%2585%25ac%25e5%258e%2585%25e5%2585%25b3%25e4%25ba%258e%25e5%259c%25a8%25e8%25b6%2585%25e5%25a4%25a7%25e7%2589%25b9%25e5%25a4%25a7%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7%25a7%25af%25e6%259e%2581%25e7%25a8%25b3%25e6%25ad%25a5%25e6%258e%25a8%25e8%25bf%259b%25e5%259f%258e">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h2>


<p>国办发〔2023〕25号</p>



<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p>



<p>城中村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亟需实施改造。为指导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p>



<p>一、总体要求</p>



<p>（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按照城市标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p>



<p>（二）基本原则</p>



<p>——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稳中求进、积极稳妥，分三类实施改造，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拆除新建；不具备条件的不可强行推进，要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防控风险隐患；介于前两类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p>



<p>——坚持目标导向。拆除新建的应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整治提升的应按照文明城市标准整治提升和实施管理，守住安全底线。</p>



<p>——坚持先谋后动。城市人民政府应做好征求村民意见、产业先行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先谋后动、动则必快、动则必成，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p>



<p>——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城中村改造坚持规划先行、依法征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公平公开、净地出让，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p>



<p>——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城市人民政府应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和政策支持。</p>



<p>二、重点任务</p>



<p>（三）明确城中村改造范围。城中村改造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类城中村，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p>



<p>（四）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计划。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快摸清本区域城中村总量、分布、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空间单元范围，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编制城中村改造计划，建立项目清单，明确改造目标、改造方式、资金筹措安排、支持政策、组织实施等内容。制定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个工作导则，确定三类改造方式内容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城中村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规定。</p>



<p>（五）依法实施征收</p>



<p>1.建立健全征收制度。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责任部门、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并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情形等作出规定。对集体土地上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问题，由城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予以妥善处理。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均被调查认定为建设用地的，在符合规划用途前提下，允许按建设用地办理土地征收等手续。</p>



<p>2.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启动城中村改造应当征求村民意愿，在大部分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实施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应听取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方案、征收补偿方案、集体资产处置等的意见，保障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应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安置房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商品住房水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p>



<p>3.做好产业先行搬迁。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城中村产业情况，安排好产业转移承接园区，先行有序疏解在城中村集聚的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转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妥善做好人员安置等工作。根据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在城中村改造中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提供一定规模比例的低成本创业空间，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创业需求。</p>



<p>（六）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p>



<p>1.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对资金平衡的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市域内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方案，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做到改造资金市域内综合平衡、动态平衡，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改造应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p>



<p>2.采取实现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的有效措施。鼓励实施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四至范围在村集体建设用地基础上，可扩大至周边少量低效用地。允许通过在集体建设用地之间、集体与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土地整合、置换等方式，促进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城中村改造可在市域内统筹平衡规划指标，对改造项目在规划用地性质、建筑规模等方面予以支持优化。城中村改造中配套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利用原有设施，确需新建或改建的，相关建设费用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投入，不摊入城中村改造成本。</p>



<p>3.政府筹措资金或引入社会资金。城市人民政府立足现有渠道做好经费保障。在先行确定规划指标、合作单位选择条件和净地出让等前提下，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组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择优质合作单位，相应城中村改造项目内土地可依法实施综合评价出让或带设计方案出让。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引入社会资金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p>



<p>（七）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原则上应当按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具体比例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鼓励将村民富余的安置房以小户型为主单独设计、集中建设，并长期租赁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妥善做好原有租户安置搬迁、租金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将城中村房屋整体长期租赁并改造提升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p>



<p>三、支持政策</p>



<p>（八）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央通过现有渠道适当给予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适用现行棚户区改造有关税费支持政策。</p>



<p>四、组织实施</p>



<p>（九）落实地方责任。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领导，把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跨部门、多层级的工作机制，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城中村管理，细化政策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防范处置，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城中村改造顺利推进。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p>



<p>（十）加强协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按照职责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相关配套政策，形成“1+N”政策体系并抓好落实。</p>



<p>（十一）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示范引领，推广城中村改造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创造性实践，营造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良好氛围。</p>



<p>具备条件的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可参照本意见执行。</p>



<p>国务院办公厅　 　　　  </p>



<p>2023年7月24日　　　　  </p>



<p>（本文有删减）</p>
]]></content:encoded>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