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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国务院 &#8211; ZENDOG 正等计划｜科技｜设计｜艺术｜城市｜让生活充满灵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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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国务院 &#8211; ZENDOG 正等计划｜科技｜设计｜艺术｜城市｜让生活充满灵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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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title>
		<link>https://zendog.cn/guan_yu_zai_chao_da_te_dai_cheng_shi_ji_ji_wen_bu_tui_jin/</link>
		
		<dc:creator><![CDATA[正等计划]]></dc:creator>
		<pubDate>Fri, 26 Sep 2025 01:52:34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政策]]></category>
		<category><![CDATA[国务院]]></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中村]]></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中村改造]]></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乡建设]]></category>
		<category><![CDATA[安全风险]]></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会治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超大特大]]></category>
		<category><![CDATA[超大特大城市]]></category>
		<category><![CDATA[配套设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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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7月24...]]></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igure class="wp-block-table"><table class="has-fixed-layout"><tbody><tr><td><strong>索 引 号：</strong></td><td>000014349/2023-00093</td><td><strong>主题分类：</strong></td><td>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td></tr><tr><td><strong>发文机关：</strong></td><td>国务院办公厅</td><td><strong>成文日期：</strong></td><td>2023年07月24日</td></tr><tr><td><strong>标　　题：</strong></td><td colspan="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td></tr></tbody></table></figure>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5%259b%25bd%25e5%258a%25a1%25e9%2599%25a2%25e5%258a%259e%25e5%2585%25ac%25e5%258e%2585%25e5%2585%25b3%25e4%25ba%258e%25e5%259c%25a8%25e8%25b6%2585%25e5%25a4%25a7%25e7%2589%25b9%25e5%25a4%25a7%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7%25a7%25af%25e6%259e%2581%25e7%25a8%25b3%25e6%25ad%25a5%25e6%258e%25a8%25e8%25bf%259b%25e5%259f%258e">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h2>


<p>国办发〔2023〕25号</p>



<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p>



<p>城中村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亟需实施改造。为指导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p>



<p>一、总体要求</p>



<p>（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按照城市标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p>



<p>（二）基本原则</p>



<p>——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稳中求进、积极稳妥，分三类实施改造，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拆除新建；不具备条件的不可强行推进，要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防控风险隐患；介于前两类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p>



<p>——坚持目标导向。拆除新建的应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整治提升的应按照文明城市标准整治提升和实施管理，守住安全底线。</p>



<p>——坚持先谋后动。城市人民政府应做好征求村民意见、产业先行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先谋后动、动则必快、动则必成，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p>



<p>——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城中村改造坚持规划先行、依法征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公平公开、净地出让，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p>



<p>——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城市人民政府应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和政策支持。</p>



<p>二、重点任务</p>



<p>（三）明确城中村改造范围。城中村改造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类城中村，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p>



<p>（四）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计划。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快摸清本区域城中村总量、分布、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空间单元范围，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编制城中村改造计划，建立项目清单，明确改造目标、改造方式、资金筹措安排、支持政策、组织实施等内容。制定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个工作导则，确定三类改造方式内容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城中村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规定。</p>



<p>（五）依法实施征收</p>



<p>1.建立健全征收制度。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责任部门、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并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情形等作出规定。对集体土地上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问题，由城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予以妥善处理。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均被调查认定为建设用地的，在符合规划用途前提下，允许按建设用地办理土地征收等手续。</p>



<p>2.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启动城中村改造应当征求村民意愿，在大部分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实施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应听取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方案、征收补偿方案、集体资产处置等的意见，保障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应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安置房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商品住房水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p>



<p>3.做好产业先行搬迁。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城中村产业情况，安排好产业转移承接园区，先行有序疏解在城中村集聚的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转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妥善做好人员安置等工作。根据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在城中村改造中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提供一定规模比例的低成本创业空间，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创业需求。</p>



<p>（六）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p>



<p>1.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对资金平衡的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市域内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方案，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做到改造资金市域内综合平衡、动态平衡，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改造应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p>



<p>2.采取实现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的有效措施。鼓励实施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四至范围在村集体建设用地基础上，可扩大至周边少量低效用地。允许通过在集体建设用地之间、集体与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土地整合、置换等方式，促进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城中村改造可在市域内统筹平衡规划指标，对改造项目在规划用地性质、建筑规模等方面予以支持优化。城中村改造中配套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利用原有设施，确需新建或改建的，相关建设费用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投入，不摊入城中村改造成本。</p>



<p>3.政府筹措资金或引入社会资金。城市人民政府立足现有渠道做好经费保障。在先行确定规划指标、合作单位选择条件和净地出让等前提下，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组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择优质合作单位，相应城中村改造项目内土地可依法实施综合评价出让或带设计方案出让。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引入社会资金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p>



<p>（七）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原则上应当按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具体比例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鼓励将村民富余的安置房以小户型为主单独设计、集中建设，并长期租赁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妥善做好原有租户安置搬迁、租金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将城中村房屋整体长期租赁并改造提升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p>



<p>三、支持政策</p>



<p>（八）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央通过现有渠道适当给予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适用现行棚户区改造有关税费支持政策。</p>



<p>四、组织实施</p>



<p>（九）落实地方责任。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领导，把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跨部门、多层级的工作机制，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城中村管理，细化政策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防范处置，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城中村改造顺利推进。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p>



<p>（十）加强协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按照职责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相关配套政策，形成“1+N”政策体系并抓好落实。</p>



<p>（十一）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示范引领，推广城中村改造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创造性实践，营造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良好氛围。</p>



<p>具备条件的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可参照本意见执行。</p>



<p>国务院办公厅　 　　　  </p>



<p>2023年7月24日　　　　  </p>



<p>（本文有删减）</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title>
		<link>https://zendog.cn/zhong_gong_zhong_yang_guo_wu_yuan_guan_yu_tui_dong_cheng/</link>
		
		<dc:creator><![CDATA[正等计划]]></dc:creator>
		<pubDate>Mon, 08 Sep 2025 03:29:28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政策]]></category>
		<category><![CDATA[国务院]]></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市更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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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为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strong>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strong><br>（2025年8月15日）</p>



<p>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为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8%2580%25e6%2580%25bb%25e4%25bd%2593%25e8%25a6%2581%25e6%25b1%2582"><strong>一、总体要求</strong></h2>


<p>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p>



<p>工作中要做到：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转变城市发展动力，更加注重特色发展；转变城市工作重心，更加注重治理投入；转变城市工作方法，更加注重统筹协调。</p>



<p>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人居品质明显提升，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安全基础有力夯实，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a%258c%25e4%25bc%2598%25e5%258c%2596%25e7%258e%25b0%25e4%25bb%25a3%25e5%258c%2596%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4%25bd%2593%25e7%25b3%25bb"><strong>二、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strong></h2>


<p>（一）稳妥有序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强中西部和东北的城市群、都市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城市间定位错位互补、设施互联互通、治理联动协作。加强城市群内产业链协作，优化城市群之间产业分工和空间联系。发展壮大现代化都市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同城化发展，建立健全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促进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公共服务便利共享。</p>



<p>（二）增强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超大特大城市按照国家批准明确的功能定位做强做精核心功能，控制超大城市规模，合理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引擎。支持超大特大城市结合实际推进制度创新。支持部分超大特大城市增强对全球高端生产要素的配置能力。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布局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提升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有条件的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p>



<p>（三）提高中小城市和县城承载能力。推动中小城市结合常住人口变动趋势，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按程序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适时调整扩大经济规模大、人口增长快的县级市和特大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人口持续流出的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支持边境城镇增强稳边固边、人口集聚、安全发展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8%2589%25e5%259f%25b9%25e8%2582%25b2%25e5%25a3%25ae%25e5%25a4%25a7%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5%258f%2591%25e5%25b1%2595%25e6%2596%25b0%25e5%258a%25a8%25e8%2583%25bd"><strong>三、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strong></h2>


<p>（四）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立足城市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精心培育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齐短板、提高水平。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低空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p>



<p>（五）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全面摸清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改造利用老旧厂房、低效楼宇、闲置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加强和规范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提高运行效能。优化产权归集、整合、置换和登记政策，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p>



<p>（六）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等资金渠道。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的，中央财政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补助。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发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保险、信托等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p>



<p>（七）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优化城市开放环境和服务，营造国际化城市生活空间。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承担重大外事外交活动，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结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一批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区域性开放节点城市。加强人居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提升世界城市日、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影响力。</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5%259b%259b%25e8%2590%25a5%25e9%2580%25a0%25e9%25ab%2598%25e5%2593%2581%25e8%25b4%25a8%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7%2594%259f%25e6%25b4%25bb%25e7%25a9%25ba%25e9%2597%25b4"><strong>四、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strong></h2>


<p>（八）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城市环境，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p>



<p>（九）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加强系统集成。高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强化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千兆光网覆盖，优化算力设施建设布局，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管理体系。健全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城际、城内通勤效率，完善交通枢纽换乘换装设施布局，加强停车位、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p>



<p>（十）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加快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健全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紧密型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住房。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牢民生底线。</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a%2594%25e6%258e%25a8%25e5%258a%25a8%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5%258f%2591%25e5%25b1%2595%25e7%25bb%25bf%25e8%2589%25b2%25e4%25bd%258e%25e7%25a2%25b3%25e8%25bd%25ac%25e5%259e%258b"><strong>五、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strong></h2>


<p>（十一）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控，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建立工业园区集中供能体系，推动废水、余热、固废协同处置全覆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新型建材研发应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p>



<p>（十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广节能低碳生活用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持续推进“光盘行动”。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p>



<p>（十三）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深入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健全城市公园和绿道网络体系，建设口袋公园，推进绿地开放共享。推动重点城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治理。加强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5%2585%25ad%25e5%25a2%259e%25e5%25bc%25ba%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5%25ae%2589%25e5%2585%25a8%25e9%259f%25a7%25e6%2580%25a7"><strong>六、增强城市安全韧性</strong></h2>


<p>（十四）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增强高空消防能力。实施城镇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动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加强群租房整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重要设施、能源、水源等分布式布局，完善抗灾设防标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p>



<p>（十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以及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分级、智能、精准管控重大风险源，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注重评价结果运用。</p>



<p>（十六）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推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加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传染病定点医院防治能力建设，构建分级分层分流救治体系。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推进多部门、跨城市协同，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联防联控。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p>



<p>（十七）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健全常态化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排查整治机制。优化城市防灾减灾空间格局，增加生态屏障、隔离疏散通道，预留防灾救灾弹性空间。健全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总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科学制定巨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指挥、处置和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应急抢险救灾装备及物资前置储备。</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8%2583%25e4%25bf%2583%25e8%25bf%259b%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6%2596%2587%25e5%258c%2596%25e7%25b9%2581%25e8%258d%25a3%25e5%258f%2591%25e5%25b1%2595"><strong>七、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strong></h2>


<p>（十八）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加强对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保护，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城市文化遗产普查调查制度，开展老城及其历史街区专项调查。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推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整体保护，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结合实际开展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加强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p>



<p>（十九）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彰显中国气质、中国风范。强化城市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推动实现功能复合、密度适中、高低错落、蓝绿交织。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提升审美品位。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动城市建筑更好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不得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滥建文化地标、随意更改老地名。</p>



<p>（二十）丰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与现代化人民城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塑造彰显文化底蕴和独特气质的城市精神。创新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城市文化设施。优化城市文化产品供给，创新动漫、影视、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业态，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等融合发展。</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5%2585%25ab%25e6%258f%2590%25e5%258d%2587%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6%25b2%25bb%25e7%2590%2586%25e8%2583%25bd%25e5%258a%259b%25e6%25b0%25b4%25e5%25b9%25b3"><strong>八、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strong></h2>


<p>（二十一）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发挥好“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城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城市管理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科学确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保障必要工作条件。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p>



<p>（二十二）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打造集约统一、数据融合、高效协同的城市数字底座，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和多场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完善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改造，整治提升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环境。</p>



<p>（二十三）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用好市民服务热线，完善群众诉求响应办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加强超大社区等特殊区域治理。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健全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能力。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严密防范个人极端事件。</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9%259d%25e5%258a%25a0%25e5%25bc%25ba%25e7%25bb%2584%25e7%25bb%2587%25e5%25ae%259e%25e6%2596%25bd"><strong>九、加强组织实施</strong></h2>


<p>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科学的城市发展评价体系，提高领导干部城市工作能力。健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增强政策协同性。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城市工作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培养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各类专业人才，打造城市领域高端智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p>



<p>原文链接：<a href="https://www.gov.cn/zhengce/202508/content_7038148.htm">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_最新政策_中国政府网</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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