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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总部企业 &#8211; ZENDOG 正等计划｜科技｜设计｜艺术｜城市｜让生活充满灵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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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总部企业 &#8211; ZENDOG 正等计划｜科技｜设计｜艺术｜城市｜让生活充满灵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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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南京市《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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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正等计划]]></dc:creator>
		<pubDate>Tue, 03 Feb 2026 04:19:1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政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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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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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8%2580%25e5%25bb%25ba%25e8%25ae%25be%25e5%2585%25a8%25e5%259b%25bd%25e5%2585%2588%25e8%25bf%259b%25e5%2588%25b6%25e9%2580%25a0%25e4%25b8%259a%25e5%259f%25ba%25e5%259c%25b0">一、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h2>


<p>持续推进产业强市战略，深化“1+4+6”产业攻坚，聚力打造“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加快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202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28.76亿元支持该领域工作。</p>



<p><strong>1．构建战新产业集群矩阵。</strong>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服务、特钢材料、大飞机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对认定的场景建设任务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化、开源商业化、软件应用鸿蒙适配、工业软件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省拨经费给予1:1配套支持，累计可达1亿元以上；经国家、省认可的其他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按照制造业创新中心规定执行。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开展临床前技术突破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开展创新药品临床研发的企业，每个品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持续提升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能级，打造一批中试验证平台、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加力发展低空经济，对开通用于物流配送等低空飞行新航线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各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对新获批建设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及获省布局建设的特色优势产业所在重点园区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p>



<p><strong>2．实施“人工智能+”行动。</strong>落实“人工智能+”行动方案，高标准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升级版。市区联动发放“算力券”，鼓励初创型企业、创新企业平台、专业服务机构等优惠使用智能算力资源。支持OPC（一人公司）孵化社区建设，提供载体、算力、创业辅导等一体化服务。对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大模型研发主体，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支持智能体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创新和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对人工智能先行先试重点场景给予必要政策激励和容错空间，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场景。推动江苏国际数据港、南京数智城建设成为一流数据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p>



<p><strong>3．加快未来产业布局建设。</strong>聚焦第六代信息通信（6G）、基因与细胞、先进半导体材料、原子级制造、脑机接口、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新赛道，建立国家、省、市协同衔接的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体系，对入选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的园区给予支持。鼓励专业机构参与市级以上未来产业先导区运营服务，引入产业要素资源，完善产业创新生态。大力培育新一代光伏电池等未来能源，推进全市虚拟电厂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p>



<p><strong>4．深化传统产业转型焕新。</strong>加快石化产业“减油增化”、钢铁产业“高端精品”步伐，支持纺织服装、食品等消费品生产企业提档升级。引导工业企业实施大规模技术改造，按申报年度技术设备购置总额给予最高10%、封顶1000万元资金奖补。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数智化转型标杆，用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资金，对经认定达到国家标准数字化水平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7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优秀服务商，根据服务企业数量及其达到的数字化水平，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等）</p>



<p><strong>5．夯实产业基金支撑。</strong>按照市场化、功能化并重原则，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强链补链延链、科创人才培育等方向，构建总规模超2000亿元的“4+N”产业基金集群。按照“一行业一基金”模式设立重点产业母基金，通过直接投资或SPV（特殊目的载体）投资项目，给予重点产业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投资。加快各类基金落地运营，适当延长母基金及子基金存续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金融办等）</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a%258c%25e6%2589%2593%25e9%2580%25a0%25e4%25b8%259c%25e9%2583%25a8%25e7%258e%25b0%25e4%25bb%25a3%25e6%259c%258d%25e5%258a%25a1%25e4%25b8%259a%25e4%25b8%25ad%25e5%25bf%2583">二、打造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h2>


<p>实施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加快重要金融中心建设。202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23.36亿元支持该领域工作。</p>



<p><strong>6．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strong>聚焦商务服务、现代物流、产业平台等领域，对经认定的项目贷款给予最高1个百分点财政贴息。支持服务业企业向生产、制造环节延伸，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单位。落实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百家创新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计划，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20万元引才奖励。持续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优化物流配送车辆禁、限行措施，对从事搬家、城配等蓝牌货运车辆探索推行不设限行时段和区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p>



<p><strong>7．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strong>探索开展科技服务企业“积分制”，结合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绩赋予年度积分，分档给予绩效奖励。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大力发展数字化、智能化专业技术服务，申报市级相关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建委等）</p>



<p><strong>8．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strong>深化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紫金山国际科创基金街区，推动创新积分贷、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等增量扩面，加快数字人民币专业服务公司等金融基础设施布局。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参保的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专利保险，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对新发行科技创新类债券的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给予发行人最高40万元债券融资贴息。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实施企业上市服务专员制度。（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等）</p>



<p><strong>9．大力集聚平台总部企业。</strong>开展平台经济招引培育行动，健全重点平台总部企业走访服务机制，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用好平台经济、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招引平台型、链主型、研发型企业总部，打造“总部+上下游”产业生态。开展总部企业等级评定，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总部企业特点开发创新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局等）</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8%2589%25e5%25bb%25ba%25e8%25ae%25be%25e4%25ba%25a7%25e4%25b8%259a%25e7%25a7%2591%25e6%258a%2580%25e5%2588%259b%25e6%2596%25b0%25e4%25b8%25ad%25e5%25bf%2583%25e4%25b8%25bb%25e6%2589%25bf%25e8%25bd%25bd%25e5%258c%25ba">三、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h2>


<p>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完善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68.87亿元支持该领域工作。</p>



<p><strong>10．打造一批高水平科创平台。</strong>推动紫金山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南京）、国家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技术创新中心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市生物医药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争取原子级制造、仿生人体生命支持、全场景电磁孪生列入“十五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培育江苏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项目，支持市域内创新主体实施重大科技项目60项左右。围绕高档数控机床、光电、类脑智能等领域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p>



<p><strong>11．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strong>组织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提升产业自主可控水平、具有市场应用价值的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最高给予2000万元支持。支持科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对创新联合体给予市级科技攻关项目扶持，推荐申报省级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p>



<p><strong>12．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strong>完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强化高企培育险等科技保险政策支持，降低高企申报成本。对认定为工信部卓越级、标准级和省级标杆孵化器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首次入选的独角兽企业，按研发投入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p>



<p><strong>13．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strong>高水平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信息通信、生物医药分中心，打造紫金山“新质汇”、江北新区“药转未来”等服务品牌。全年对接科技成果1000项，加快在宁落地转化步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宁转化的，按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2%奖励，单一年度累计最高100万元；对企业承接吸纳高校成果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5%奖励，每家企业单一年度最高200万元。建好用好南京科技成果转化学院，鼓励技术经理人在两个分中心及攻坚产业领域实施转化项目，除按约定获得收益分配外，再视服务绩效给予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等）</p>



<p><strong>14．推进现代化教育强市建设。</strong>加快建设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深化校地企人才培养协同机制，探索大中小一体化人才培养路径。支持在宁高校“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打造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引导高校院所布局新质生产力急需学科专业。深入实施南京市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教育部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应用试点区建设。聚焦人工智能教育深化、智慧教育资源拓展等领域，推动新兴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p>



<p><strong>15．高水平吸引集聚各类人才。</strong>实施新一轮人才政策，支持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新集聚10名左右顶尖人才，支持带团队组建重大创新平台、领军企业，研究成果落地转化后给予项目资助。引进200个左右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培育骨干人才2000人左右，分三个层次给予3年一周期、每周期最高7.2万元补助。汇聚30万名以上青年人才，对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高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和7.2万元租房补贴，重点产业领域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最高上浮20%，大学生创业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和50万元担保贷款。对来宁求职入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30天免费居住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房产局、团市委等）</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5%259b%259b%25e6%2589%2593%25e9%2580%25a0%25e5%259b%25bd%25e9%2599%2585%25e6%25b6%2588%25e8%25b4%25b9%25e4%25b8%25ad%25e5%25bf%2583%25e5%259f%258e%25e5%25b8%2582">四、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h2>


<p>以建设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全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为契机，更大力度撬动大宗消费、激活传统消费、拓展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202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1.55亿元支持该领域工作。</p>



<p><strong>16．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strong>落实国家、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推进家电、汽车等重点品类以旧换新工作，支持绿色产品消费。以“四季有约”系列促消费活动为载体，鼓励重点商贸企业开展主题鲜明的消费促进活动。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给予有效投资额最高4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2000万元，单个企业合计项目支持金额累计最高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p>



<p><strong>17．促进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strong>深化“跟着演出（赛事）去旅行”优惠活动，办好南京艺术节、南京文化旅游节、南京森林音乐会、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周、汉堡节等品牌活动，打造博物馆夜游、沉浸式演艺等消费亮点。完善演出审批部门协作机制和场地等要素保障，对文艺演艺进景区、街区、社区给予最高1.2万元/场的政策资金支持；对优秀剧目、高流量展陈，通过直接补贴票价、消费积分奖励补贴等形式让利消费者。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做好2026年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参赛办赛工作，办好第39届世界蹦床锦标赛、2026年南京马拉松等重要赛事，对赛事机构给予最高达赛事实际投入30%的奖励额度。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对产业强市或重点品牌展览项目给予重点专项支持。开展“南京供销大集”“供销直播进百村”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供销社、市公安局等）</p>



<p><strong>18．提升高品质消费供给水平。</strong>用足用好4亿元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和1亿元支持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的政策资金。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对开设高能级品牌首店、旗舰店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的商业载体，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举办首发、首秀活动的企业给予最高48万元奖励；对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培育银发经济产业园区、文旅特色街区、体育产业基地、数字视听产业园等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健康消费、情绪消费、国潮消费等新业态发展。围绕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等重点领域，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a%2594%25e6%258e%25a8%25e5%258a%25a8%25e9%25a1%25b9%25e7%259b%25ae%25e6%258a%2595%25e8%25b5%2584%25e6%2589%25a9%25e5%25ae%25b9%25e5%25a2%259e%25e6%2595%2588">五、推动项目投资扩容增效</h2>


<p>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鲜明导向，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奋力在标志性产业项目、高能级链主项目落地上实现新突破。202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99.52亿元支持该领域工作。</p>



<p><strong>19．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strong>围绕科技创新、未来产业、城乡融合等重点领域，加大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争取力度，积极辅导企业开展项目申报。把握基础设施REITs扩围机遇，加力做好城市更新、酒店、体育场馆、商业办公等领域项目储备申报，推动已申报项目早日获批发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p>



<p><strong>20．做好项目建设服务保障。</strong>支持省市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确保三季度全部开工。聚焦重大产业项目组织开展系列推进活动，健全集中审批、并联审批机制，提升文勘保障效能，落实规划、土地、用能、融资等要素支持。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分级协商服务会办等推进机制，推动一批项目竣工投产。清单化支持保障企业增资扩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委金融办、市投促局、市文旅局等）</p>



<p><strong>21．招引高能级链主型项目。</strong>建强市产业招商中心，用好产业、科技、服务业等专业招商队伍，办好金洽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等重点活动。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紧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赛道，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深化与商协会、专业中介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的招商合作，广泛走访链主企业和重点机构，加快招引一批大体量制造业项目、总部和平台类服务业项目、外资项目，全年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30个。（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p>



<p><strong>22．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strong>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动态推介优质项目信息，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等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国家、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将国家、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等）</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5%2585%25ad%25e6%2589%25a9%25e5%25a4%25a7%25e9%25ab%2598%25e6%25b0%25b4%25e5%25b9%25b3%25e5%25af%25b9%25e5%25a4%2596%25e5%25bc%2580%25e6%2594%25be">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h2>


<p>突出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融入国家开放布局，更好服务构建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202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42.41亿元支持该领域工作。</p>



<p><strong>23．推动外贸扩面增效。</strong>制定实施年度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促进计划，对参加境外货物贸易重点展会的企业，给予每平方米展位最高4000元补贴；对参加境外服务贸易重点展会的企业，给予最高80%的展位费补贴。落实出口信用保险财政支持政策，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进口预付款保险、特定合同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500万元扶持金额；对参加市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和市服务贸易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100%的参保保费补贴。对海关部门新认证的AEO企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p>



<p><strong>24．促进外资稳中提质。</strong>落实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清零”措施，实行外商投资项目免税确认政策。用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和税收抵免政策。对经认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外资利润再投资、债转股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达到一定规模的实际到账外资项目，按千分之三比例，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人民币支持。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大力引进医疗、电信、金融、文旅等领域外资项目，支持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海外电信运营商合资公司。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等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委金融办、市税务局、人行江苏省分行营管部等）</p>



<p><strong>25．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strong>实施新一轮跨境电商三年行动计划。对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交易服务平台、“9710”独立建站平台、海外仓等平台载体给予政策支持，对获得国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相关荣誉称号企业给予奖励，落实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销售后再核算”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p>



<p><strong>26．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strong>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聚焦投资开放、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边境后”规则进行探索，形成制度创新成果。清单化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试点。完善企业“出海”服务体系，大力支持智能制造装备等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推进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支持更多企业落户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金陵海关等）</p>



<p><strong>27．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strong>加快禄口机场三期、龙潭港六期、宁宣铁路、宁扬宁马铁路等重大交通枢纽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南京北站、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建设。强化南京港国际航线始发港地位，加密至东南亚航线班期，拓展至中东、欧洲、南美洲等远洋航线。面向中亚、非洲、东盟等重点区域，加密航空国际客货运航线，稳固提升中欧（亚）班列能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8%2583%25e6%2594%25af%25e6%258c%2581%25e7%25bb%258f%25e8%2590%25a5%25e4%25b8%25bb%25e4%25bd%2593%25e5%259f%25b9%25e4%25bc%2598%25e8%2582%25b2%25e5%25bc%25ba">七、支持经营主体培优育强</h2>


<p>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政策举措，打造“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矩阵，持续激发内生增长动力。202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3.2亿元支持该领域工作。</p>



<p><strong>28．着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strong>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智化转型。实行“免罚轻罚+案后指导”柔性执法，对工业领域AEO企业实施便利化监管措施。落实“综研联检”机制，严控入企检查次数。制定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两年行动方案，促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制定印发南京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产权保护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非禁即入”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仲裁办等）</p>



<p><strong>29．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strong>完善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支持民营企业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实施并购重组，重点支持基于强链延链补链为目标的并购重组。严格规范涉案财物追缴处置，保障涉企执行案件各方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等）</p>



<p><strong>30．支持企业做大做强。</strong>分型分类精准扶持“个转企”“小升规”“规上市”的经营主体，加强专精特新企业精准化全要素保障。持续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加快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发挥政府和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对拖欠账款做到“应付快付、应付尽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市税务局等）</p>



<p><strong>31．推动新场景规模化应用。</strong>高水平打造场景开放之城，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社会综合治理、数字民生服务等重点，建设40个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全年发布1000个应用场景机会、能力和案例清单。持续更新发布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鼓励场景搭建单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订购首购等方式，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等）</p>



<p><strong>32．助力企业开拓市场。</strong>实施助企拓市场专项行动，强化“宁工品推”精准供需对接，全年组织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对接、产品推广对接、跨区域对接、“出海”对接等供需对接活动150场。支持工业产品上平台、消费品进直播间，探索通过“政府+平台+企业”模式，降低工业企业上平台费用，提高工业企业产品销售量，根据平台降费及完成产品推广任务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p>



<p>33．提供精准化融资支持。通过“贷款+外部直投”“认股权+贷款”等新模式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融资。升级“宁创贷”政策体系，针对不同类型小微企业推出定制化产品，推动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中小微企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最高1%。扩大无还本续贷、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政策覆盖面，构建多方位转续贷服务体系。落实市科技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对投资新型研发机构和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等）</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5%2585%25ab%25e6%258f%2590%25e5%258d%2587%25e7%2589%25b9%25e5%25a4%25a7%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5%258a%259f%25e8%2583%25bd%25e5%2593%2581%25e8%25b4%25a8">八、提升特大城市功能品质</h2>


<p>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202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86.06亿元支持该领域工作。</p>



<p><strong>34．加快城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strong>强化轨道交通骨干支撑，推进地铁9号线一期等7条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地铁4号线三期等线路前期工作。织密公路交通网络，续建建宁西路、上元门等过江通道，持续推进宁滁高速、宁盐高速、328国道六合段等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中山南路、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等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落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行“评定分离”制度，支持勘察、设计、施工等各类建筑企业向地下管网、轨道交通、电力能源等专业领域拓展业务，优化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国资委等）</p>



<p><strong>35．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计划。</strong>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加快湖南路、南湖等重点片区更新。围绕文旅、产创、商业、社区等四种主导类型，打造长江路、元通等活力中心区。完成22幢城市新增在册危房治理任务、60条街巷整治提升工作，打造12条精品街巷，推进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3000台以上。实施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新一轮行动，研究出台更大力度支持盘活存量资产一揽子政策，聚焦国资盘活、载体利用等重点领域推动探索突破，全年盘活存量房产1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p>



<p><strong>36．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strong>用好用足国家房地产支持政策，持续释放“房七条”等既有政策效应，有效满足居民各类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既有库存商品房全部纳入房票超市，推行“全城通兑”和“电子房票”，满足被征收群众安置需求。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业务范围，在我市无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购房人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延长存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至30年。（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委金融办、市建委、市公积金中心等）</p>



<p><strong>37．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strong>依托国家农高区、国家农创中心，打造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4个，实施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20个以上。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扶持，根据政策性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补贴。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融合业态，增创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50个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文旅局等）</p>



<p><strong>38．推动南京都市圈高质量发展。</strong>助力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北沿江高铁、宁淮城际铁路建设。实施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计划，统筹布局算力中心。加大跨界产业园联合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合作机制。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安检互认、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医保异地结算覆盖超90%定点医疗机构。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动欠薪案件异地投诉、协同办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p>


<h2 class="wp-block-heading" id="%25e4%25b9%259d%25e5%258e%259a%25e6%25a4%258d%25e5%25b9%25b8%25e7%25a6%258f%25e5%258d%2597%25e4%25ba%25ac%25e5%259f%258e%25e5%25b8%2582%25e5%25ba%2595%25e8%2589%25b2">九、厚植幸福南京城市底色</h2>


<p>有序推进10类民生实事项目，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202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00.93亿元支持该领域工作。</p>



<p><strong>39．更大力度促进就业增收。</strong>开展“百校千企万岗”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优化实施租房补贴扩围等支持政策。组织就业援助月“汇爱优选•情满金陵”等活动，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帮扶困难人员就业1.1万人以上。发布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给予取得相应证书的培训对象培训补贴。开展“戎创金陵”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行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p>



<p><strong>40．用心用情办好惠民实事。</strong>加快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等项目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持续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加快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文化惠民“百千万工程”，建设15分钟城乡品质文化服务圈。建设“家门口”健身场地，新改建40片篮球场、足球场、匹克球场等球类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p>



<p><strong>41．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strong>探索推广养老服务消费券试点，吸引市场化力量参与，提升养老服务质效。深化医养结合，支持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为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鼓励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按办园类型、婴幼儿年龄等给予幼儿园最高6900元/人/年补助。依规免除学前一年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p>



<p><strong>42．建设安全可靠韧性城市。</strong>实施“精网微格”提升工程，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和消防九个“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深化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1+8”系统建设，建好基层应急消防一体化工作站，常态化开展高层楼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统筹存量风险出清和增量风险防控，依法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金融办等）</p>



<p>以上政策施行时间和期限除有明确规定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政策平等适用于各类经营主体，不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条件，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责任单位牵头另行制定，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平竞争原则予以规范执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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