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城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导则》

(一)基本概念

绿色低碳试点区(以下简称“试点区”)是指在新城内具有一定规模、功能复合的城市建设区。试点区通过科学统筹规划、低碳有序建设、创新精细管理等诸多措施,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监测及约束管理。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着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共建超大城市精细化建设和治理中国典范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探索绿色低碳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路径,为上海乃至全国绿色低碳发展做好引领示范,有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总体目标

明确试点区的区域边界和低碳发展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碳排放统计、监测和核算机制,有效降低试点区的碳排放量,创建期满后试点区的碳排放强度应达到全市同类区域的先进水平。规范和指导试点区的规划管理建设工作,提高试点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原文链接:Microsoft Word – 新城绿色低碳试点区导则(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