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更新(也称城市再生或存量改造)是当前国家重点推进的领域,旨在通过改造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专项贷款、专项基金和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和企业常用的三大融资工具,它们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发挥互补作用:专项贷款提供直接信贷支持,专项基金聚焦股权投资,专项债券则通过债务融资撬动资金。这些工具均受国家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部门指导,强调“收益自平衡”和风险可控原则。下面分别分析其定义及申请机制。
专项贷款(Special Loans)
定义: 专项贷款主要指开发性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城市更新项目提供的政策性贷款,常称为“城市更新专项借款”或“开发性金融贷款”。这些贷款针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如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整治),以项目未来收益(如土地增值或运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不同于商业贷款,它利率较低、期限较长(通常5-15年),旨在补充财政资金缺口,支持城市更新中的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环节。资金规模可达项目总投资的20%-30%,并可与专项债券结合使用(“债贷结合”模式)。
申请机制:
- 主体: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作为借款主体,项目需经发改委或住建部门立项。
- 流程:
- 项目申报:地方发改委或住建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评估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包括预期现金流、风险控制)。
- 审核审批:上报省级发改委/财政厅审核,后由开发银行等机构进行尽职调查(评估项目公益性、还款能力)。
- 合同签订:获批后签订贷款协议,资金分批拨付,需接受中期评估。
- 监督:财政部和银保监会要求分账核算、定期披露使用情况,避免用于非公益支出。 申请周期约3-6个月,2024年以来,政策鼓励将城市更新纳入“白名单”项目,简化审批以加快资金到位。
专项基金(Special Funds)
定义: 专项基金指政府主导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如“城市更新基金”或“城市发展基金”,由财政注资、社会资本(如私募股权基金、保险资金)共同出资。基金规模通常数亿元至数十亿元,投资于城市更新项目的股权或准股权(如可转债),聚焦土地整理、旧厂房改造等高潜力领域。不同于债务工具,它强调长期持有和增值退出(如通过REITs证券化),回报来源于项目运营收益或资产处置。国家鼓励基金撬动社会投资,2023年后,基金已成为城市更新“存量盘活”的关键工具。
申请机制:
- 主体:地方政府财政局或国有基金公司作为发起人,社会资本参与出资。
- 流程:
- 基金设立:地方财政部门编制基金方案,上报省级财政厅或国家发改委备案,明确投资方向(如城市更新领域占比不低于50%)。
- 项目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公开招标或邀请投资,评估项目(如第三方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 投资决策:基金投资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签订投资协议,资金注入项目公司作为资本金。
- 退出与监督:基金存续期内(通常5-10年)监测项目绩效,退出时需经审计;财政部要求信息披露,包括投资收益和风险。 申请周期约2-4个月,近年来政策(如《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支持基金与PPP模式结合,吸引更多民营资本。
专项债券(Special Bonds)
定义: 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如城市更新中的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改造)发行的政府债券,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如土地出让金)作为还本付息来源。期限与项目匹配(3-30年),利率市场化(约2.5%-3.5%),可用于项目资本金(不超过30%)。在城市更新中,它支持土地储备、旧城改造等,2024年投向扩展至“9+2”领域(包括城市更新),发行规模超4万亿元,扮演“撬动器”角色。
申请机制:
- 主体:省级或市级财政部门发行,项目单位为企业法人(非政府部门)。
- 流程:
- 项目准备:地方发改委编制项目申报书,包括收益与融资自平衡方案(第三方评估意见)、财务报告。避免“负面清单”项目(如形象工程)。
- 审核备案:上报省级人大批准额度,财政部备案(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用作资本金需符合22个领域)。
- 发行执行:通过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发行,资金直达项目,需分账管理。
- 监督披露:发行后,每年6月底公开资金使用、项目进度;到期前披露偿债计划。 申请周期约1-3个月,2025年政策优化强调加速发行,支持城市更新与保障房结合。
预算内资金(Budgetary Funds)
定义: 预算内资金指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的直接拨款,主要来源于税收、非税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用于城市更新时,重点支持无收益或低收益的公益项目(如居民楼加装电梯、管网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也可作为其他融资工具的资本金或配套资金。资金性质为无偿拨付,强调“民生导向”和“精准投放”。2024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如超长期特别国债部分)加大对城市更新的预算支持,地方需匹配不低于20%的自筹资金。规模受预算赤字率约束(通常3%以内),但稳定性高。
申请机制:
- 主体: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统筹,住建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 流程:
- 项目规划:地方住建部门编制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纳入财政预算草案,评估社会效益(第三方评估报告)。
- 预算编制:财政部门在“两会”前审核,报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强调绩效目标,如改造户数、满意度)。
- 资金拨付:预算批准后,分批次拨付至项目专户,优先民生急需项目;可与专项债券等结合(预算内资金不超过总投资50%)。
- 监督评价:财政部要求全过程绩效评价,每年公开使用报告;审计署定期审计,防范挪用。 申请周期约6-12个月(随预算周期),审批相对刚性,但2025年政策鼓励“滚动预算”机制,允许跨年调整以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比较总结
以下表格扩展对比四类工具在城市更新中的定位、互补性及风险特征:
| 工具 | 主要特点 | 资金性质 | 适用项目示例 | 申请周期 | 优势与风险控制 |
|---|---|---|---|---|---|
| 专项贷款 | 政策性信贷,利率低、期限长 | 债务 | 城中村整治、基础设施改造 | 3-6个月 | 直接支持,规模灵活;抵押+收益平衡防风险 |
| 专项基金 | 股权投资,撬动社会资本 | 股权/准股权 | 旧厂房改造、土地整理 | 2-4个月 | 增值退出潜力高;市场评估+信息披露 |
| 专项债券 | 市场化发行,可作资本金 | 债务 | 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 | 1-3个月 | 规模大、透明;负面清单+偿债计划管理 |
| 预算内资金 | 无偿拨款,民生导向 | 财政拨款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公共绿地提升 | 6-12个月 | 稳定性高、无债务压力;绩效评价+人大审议 |
主要资金渠道核心信息表
| 渠道 | 资金来源 | 申报 | 项目 | 退出机制 |
|---|---|---|---|---|
| 一、城市更新专项资金 | 1. 中央级: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如财政部、住建部下拨,摘要 3、6);2. 地方级:地方财政预算、上级单位(如省级财政)拨付(摘要 1、6);3. 性质:无偿补助或定向支持,需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 1. 主体要求:项目单位需提供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确保无重大信用风险(摘要 1、6); 2. 项目材料:需提交项目建设背景、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申请补助需说明政策依据(摘要 1、6); 3. 合规要求:凭证真实合法,单独建账,接受审计(如项目决算审计、年度收支审计),严禁挪用(摘要 1、3); 4. 竞争性选拔:中央专项资金需通过 “基础条件、积极性、特色突出” 竞争性评选(如 2025 年选不超过 20 个大城市,摘要 3、6)。 | 聚焦城市更新 “补短板、提品质”,具体包括:1. 市政基础设施:供排水 / 燃气 / 供热地下管网改造、综合管廊、危旧桥梁、机械停车设施(摘要 3、6);2. 环境治理:生活污水处理 “厂网一体”、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治理(摘要 3、6);3. 片区更新:老旧小区、历史文化街区、口袋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摘要 3、6);4. 消费型设施:文化、旅游、餐饮、休闲娱乐一体化场景(摘要 3、6)。 | 1. 项目端:项目完成后需开展专项审计,结余资金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如抵顶其他专项支出或收回),无市场化退出(摘要 1、3);2. 资金端:属财政补助性质,无投资者退出,仅需按规定完成资金使用闭环(如结余报批、审计验收)。 |
| 二、超长期特别国债 | 1. 中央政府发行,列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摘要 4);2. 2024 年起连续发行,2024 年规模 1 万亿元,2025 年 1.3 万亿元,期限 20/30/50 年(摘要 4);3.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统筹,面向市场投资者(机构、个人)募集。 | 1. 战略导向:项目需契合国家重大战略(如强国建设、安全能力建设、城市高质量发展,摘要 4); 2. 项目要求:聚焦长期周期、投资回报慢的重大项目,需纳入国家或地方 “两重” 项目库(重大战略、重大工程,摘要 4);3. 申报主体:以地方政府或省级部门为单位申报,项目需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或备案,摘要 4、6)。 | 1. 城市更新关联领域: – 基础设施:地下管网改造(3800 个项目,总投资超 6000 亿元,摘要 4)、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 – 消费型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街区活化、老旧片区商业配套升级(摘要 4、6); – 生态环保:重点流域(黄河、珠江)沿线城市环境治理(摘要 3、4);2. 其他领域:科技创新、城乡融合、粮食能源安全等(摘要 4)。 | 1. 投资者端: – 持有到期:获取固定半年付息(如 50 年期票面利率 2.53%,摘要 4); – 二级市场交易: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转让(摘要 4);2. 项目端:无市场化退出,资金由中央财政统筹偿还,依赖长期财政收入或项目收益(摘要 4)。 |
|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 | 1. 地方政府发行,纳入政府债务管理,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如土地出让金)或专项收入(如项目收费)偿还(摘要 2、5);2. 2024 年新增规模 3.9 万亿元,2025 年可用于土地储备、保障房收购(摘要 2、5)。 | 1. 负面清单管理: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一般房地产开发(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竞争性产业(摘要 5); 2. 收益平衡:项目需 “自求平衡”,未来现金流覆盖债券本息,需提交 “一案两书”(实施方案、财务报告、法律意见书,摘要 5); 3. 审核机制:试点地区 “自审自发”(如经济大省),非试点地区 “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在建项目续发走 “绿色通道”(摘要 5)。 | 1. 传统领域:交通、市政(地下管网、污水处理)、生态环保、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摘要 2、5、6); 2. 新增领域: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传统基建智能化改造、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摘要 5); 3. 城市更新重点:地下管网更新、“厂网一体” 污水处理、机械停车设施、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摘要 6)。 | 1. 偿债来源: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如项目收费),省级政府兜底(摘要 2、5); 2. 投资者退出:持有到期获本息,或通过银行间市场、交易所转让; 3. 项目端:无退出,仅需按约定偿还本息,结余资金用于同类项目(摘要 5)。 |
| 四、城市更新基金 | 1. 资金构成:政府引导资金(中央 / 地方财政出资)+ 社会资本(国企、民企、金融机构)+ 市场化融资(如银行贷款);2. 典型模式:政府引导基金(如国家级城市更新基金)、片区开发基金、REITsPre – 基金。 | 1. 主体要求:基金管理人需具备城市更新项目经验,社会资本需符合资质(如财务实力、风控能力); 2. 项目要求:符合城市更新规划,有明确的投资回报模式(如租金、资产增值、REITs 发行),优先支持连片更新、产城融合项目; 3. 申报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益测算、退出方案、风险防控措施。 | 1. 片区综合更新:老旧厂区转型、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如上海 “城中村” 更新基金); 2. 资产盘活类:低效楼宇改造、闲置商办转型(如北京老旧楼宇更新基金); 3. 基础设施补短板:地下管网、公共空间(口袋公园、社区服务中心)、消费型基础设施(如社区商业)。 | 1. 主要方式: – 资产证券化(REITs):项目成熟后注入 REITs,实现基金退出(如保障性租赁住房 REITs、产业园 REITs); – 股权转让:向其他投资者转让项目股权或资产; – 项目清算:项目完成后分配收益,基金终止; 2. 辅助方式:资产租赁、特许经营收益分红。 |
| 五、保险资金 | 1. 资金来源: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长期资金,如寿险、年金险),符合 “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导向;2. 监管要求:投资不动产需符合《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集中度管控(单项目投资不超保险公司净资产 15%)。 | 1. 项目要求: – 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土地用途合规; – 收益稳定:未来现金流可预测(如租金、服务费),投资期限不低于 5 年; – 战略契合:符合国家城市更新、民生保障、绿色低碳导向; 2. 主体要求:项目方需为国企或优质民企,具备项目运营能力,信用评级良好。 | 1. 长期持有类:保障性住房、租赁型社区、养老社区(结合城市更新中的适老化改造); 2. 基础设施类: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长期稳定收益); 3. 片区开发类:产城融合园区、特色商业街区(如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后的运营资产)。 | 1. 核心退出: – 长期持有:通过持续获取租金、运营收益实现资金回收,持有至项目周期结束; – REITs 发行:项目成熟后通过公募 REITs 退出(如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注入 REITs); 2. 其他方式:资产转让(向国企、基金转让)、资产证券化(ABS)、项目公司清算(需满足监管要求)。 |
整体互补机制与政策趋势
- 组合应用:预算内资金常作为“底盘”保障公益部分(如20%配套),专项贷款/债券解决中长期资金缺口,专项基金注入市场化运营活力。例如,一个典型城中村改造项目:预算内资金支持拆迁安置(无收益),专项债券用于基础设施(有收益),专项贷款/基金盘活土地增值。
- 规模占比(2024年参考):预算内资金约占城市更新总投资的15%-25%,专项债券超40%,贷款+基金合计30%左右。
- 风险防控:预算内资金防“低效浪费”(绩效挂钩),三专工具防“隐性债务”(自平衡原则)。2025年,随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更新资金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中),预计预算内资金将更注重与超长期国债联动,进一步降低地方债务压力。
- 趋势:中央强调“财政优先、多元补充”,鼓励预算内资金引导社会资本,预计未来老旧小区改造中预算占比将升至30%以上。
2024-2025年资金组合占比分析
根据最新政策和官方数据(截至2025年10月),2024年全国城市更新行动进入加速阶段,共实施项目6万余个,完成投资约2.9万亿元。2025年上半年,重点项目推进进一步深化,中央财政支持20个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预计全年投资规模将超3万亿元。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申请项目主要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整治、地下管网更新等公益性工程,资金来源强调“多元组合”,以预算内资金(含中央补助)为基础,专项债券为撬动主体,专项贷款和基金补充市场化部分。
由于具体单个项目的详细占比数据多为地方内部报告,公开信息有限,以下基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官方汇总数据,选取典型完成项目案例进行分析。总体趋势:预算内资金占比15%-25%(保障公益底盘),专项债券占比35%-45%(规模最大,撬动资本金),专项贷款占比20%-30%(政策信贷支持),专项基金占比10%-20%(股权投资撬动社会资本),其余为土地出让金或社会投资。组合模式以“债贷结合+基金补充”为主,避免单一渠道风险。
2024年完成项目典型案例及资金组合
2024年首批15个示范城市(如上海、广州、成都)项目已基本完成申请并开工,重点支持地下管网改造和老旧小区更新。以下选取3个代表性完成项目(数据来源于住建部和地方财政报告):
- 上海“城中村”改造项目(10个子项目,完成投资约500亿元): 已完成28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惠及10万居民。资金组合强调市场化,专项基金占比高,用于土地增值盘活。 资金类型占比(%)金额(亿元)备注预算内资金1890中央补助+地方配套,支持公益安置专项债券40200用于基础设施资本金,发行规模占比30%专项贷款25125开发银行政策贷,期限10年专项基金1785城市更新基金,吸引社保基金参与
- 广州老旧街区(厂区)转型项目(完成投资约300亿元): 改造老厂房为文旅综合体,完成项目库入库率100%。专项债券主导,结合贷款贴息。 资金类型占比(%)金额(亿元)备注预算内资金2266省级专项资金奖补,绩效挂钩专项债券38114近1000亿元省级债中占比部分,用于土地储备专项贷款2884金融机构批复88个项目,投放超200亿元专项基金1236政企合作基金,总规模4550亿元中分流
- 成都地下管网更新工程(完成投资约800亿元): 改造燃气/排水管网36万公里,完成率95%。中央超长期国债倾斜,支持“厂网一体”。 资金类型占比(%)金额(亿元)备注预算内资金20160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2900亿元中部分专项债券4233612省发行近1000亿元专项债重点投向专项贷款23184政策性银行支持,拓宽征信专项基金1512028城市基金总规模4550亿元,股权投资
2024年总体占比(全国6万+项目汇总):预算内资金约20%(超4000亿元中央+地方),专项债券约40%(近1000亿元省级债),专项贷款约25%(金融机构投放超2000亿元),专项基金约15%(4550亿元基金规模)。
2025年完成项目典型案例及资金组合
2025年第二批20个城市(如北京、武汉、西安)项目已评选并下达资金,重点扩围至危旧住房和老旧街区。截至10月,上半年完成投资约1.5万亿元,6月底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全部拨付。选取3个已完成申请的项目:
- 北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50万户,完成投资约400亿元): 完成2000年底前小区改造任务,融入完整社区试点。预算内资金占比高,结合基金退出机制。 资金类型占比(%)金额(亿元)备注预算内资金25100中央城市更新专项800亿元中倾斜专项债券35140作资本金比例升至30%,支持基础设施专项贷款2288延长贷款期限,风险可控专项基金1872北京市更新基金,吸引社会资本
- 武汉城中村整治项目(完成投资约250亿元): 启动30个子项目,改造面积400万平方米。专项债券+贷款组合,撬动REITs退出。 资金类型占比(%)金额(亿元)备注预算内资金1640中央补助153亿元扩展,支持安置专项债券45112.5超长期国债1350亿元中部分,用于管网专项贷款2665开发性金融支持,批复114个项目专项基金1332.5省级基金奖补+贴息
- 西安保障性住房+街区更新项目(完成投资约600亿元): 结合黄河流域倾斜,完成老化管线更新。债券规模最大,基金补充增值部分。 资金类型占比(%)金额(亿元)备注预算内资金19114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亿元带动1600亿元总投专项债券41246发行462.9亿元中116.9亿元用于土地整理专项贷款24144市场化融资结合,期限匹配项目专项基金1696吸引保险资金,存续期5-10年
2025年上半年总体占比(20个城市项目汇总):预算内资金约22%(中央专项200亿元+超长期国债支持),专项债券约42%(作资本金领域扩至22个,包括城市更新),专项贷款约24%(金融机构多渠道),专项基金约12%(创新PPP模式)。
整体趋势与政策启示
- 组合优化:2024-2025年,资金组合从“财政主导”向“债贷基金+社会资本”转型,专项债券占比持续上升(从25%升至30%作资本金),预算内资金稳定保障民生。总投资中,中央渠道(预算+国债)占比约30%,地方自筹+市场化70%。
- 挑战与建议:公益项目收益自平衡难度大,建议加强绩效评价和信息披露。2025年,随着《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落地,预计基金占比将进一步提升至20%。
- 数据来源:基于住建部2025年1月报告、国家发改委5月发布会、财政部专项债执行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