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范引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力量,深入各地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导则。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基础设施改造;
5.小区环境优化;
6.服务功能提升;
7.施工和验收;
8.全周期管理;
9.改造内容汇总表。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编写和解释,由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协助。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联系电话:0571-85050020,电子
邮箱:anji18@126.com)。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