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山海城市特色风貌规划设计导则》

“三导则 + 三通则” 是针对深圳超大城市、超高密度、超大流量特点,构建的 “城市级 — 片区级 — 社区级 — 建筑物” 全域覆盖、重点突出、传导有效的城市风貌和建筑品质管控体系。三导则包含《深圳山海城市特色风貌规划设计导则》《深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导则》《深圳完整社区规划建设导则》,三通则包含《民用建筑新型基础设施设计通则》《工业上楼建筑设计通则》《新型产业用房建筑设计通则》。

其他分导则是在 “三导则 + 三通则” 基础上的内涵延伸。当前已完成《山海连城绿美深圳规划设计导则》《深圳市城市第六立面提升设计导则》《深圳建筑外立面规划设计导则》和《深圳特别合作区城乡风貌规划设计导则》。“三导则 + 三通则” 体系将用于城市规划、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强化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方面的规划和管控,以更精细化的治理手段,引领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未来 “三导则 + 三通则” 体系将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增补、完善。各导则单独成册,独立印发。本导则为《深圳山海城市特色风貌规划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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